《空氣污染防治法》三讀通過,究竟大家在罵什麼?


▲首先要釐清一個概念,空污法是為了還給所有人更新鮮的空氣,而不是單純找民眾麻煩或圖利廠商。

107年6月25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明定未來環保署可加嚴出廠超過10年以上老車的排放標準,消息一出車迷幹聲此起彼落,甚至傳出車齡超過10年就不能開這類聳動說法,但實情真是這樣嗎?

要討論這次簡稱空污法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三讀,既然由立法院出品,必定得由法律面說起才能追本溯源,簡單的說,空污法其實算是「母法」,僅能充作陸續修訂或增訂「子法」的法源依據,再白話點,就是空污法只是訂出希望降低汽機車排廢總量的大方向,至於怎麼做,要不要實施,則得看未來各個的法規命令怎麼訂才算數,所以說如果一個講願景的空污法就搞得民眾杯弓蛇影,那麼法律位階最高中華民國憲法所載明的領土範圍依固有之疆域及於大陸地區,大家不就捲起袖子準備開戰?

 


▲國人機車保有量截至2017年已高達1376萬輛,加上廢氣排放距離人體最近,汰換老舊高污染車輛是當務之急。

好的,在確認空污法三讀後的狀態,最根本的問題是,自2002年起便未曾大修的空污法,這時修改用意究竟為何,是執政黨嫌選票太多嗎?還是專找民眾麻煩?其實冷靜下來,你會知道理由並非如此鄉愿而民粹,需知道直至106年為止,癌症已蟬聯台灣地區十大死因之首足足36年,此其中,肺癌或呼吸系統腫瘤更始終佔比最高,過往,我們總認為這類病症主要導因為菸害,不過隨著近年來吸菸人口的逐年下降,罹患肺癌的人口卻依舊不減反增,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論距離人體最近移動污染源亦即汽機車所排放的污染物會是主因,而這也正是政府決定大刀闊斧修訂空污法的緣由,除了降低排放總量,更要降低健康危害。

而從這樣的邏輯推導,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首先主要影響到的會是一、二期柴油車、以及二行程機車了,所謂一期柴油車指的是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廠車輛,二期則指1993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出廠的柴油車,再加上二行程機車,這些車輛由於先天設計加上車齡久遠,以現在眼光看本來就屬高排廢對象,當然得透過法規加以限制,以換得國人呼吸道的健康,接續政策,接下來民國80年之前出廠以化油器為主的汽油車需符合三期環保標準,甚至未來可能更嚴格的柴油車與機車排放標準也是相同的道理。


▲1999年中以前上路的一、二期柴油車多為營業車輛,業主在以之為生財工具的同時,自有汰舊換新的責任。

而依循這樣的概念,以目前能夠得知的近期目標來看,政府希望讓全國柴油車與機車都能符合2006年10月所實施的四期環保法規標準,那麼於2006年前出廠的各式三期汽柴油車輛或四行程機車是否也將被宣判死刑?答案倒也不是如此悲觀,我們都知道,所謂法規通常是最低限度的標準,假設你平常勤加保養維修,時時確保車況正常,那麼就算將檢驗標準提高到四期環保法規,要通過其實也沒那麼困難,事實上,屬於多數的非車迷用車者,其實多半有著覺得車只要不是不能動就可以繼續用下去的壞習慣,正因如此狀況稀鬆平常,因此才造成若排廢標準加嚴即可能無法驗過的處境,這當然無法怪罪他人,畢竟這樣的車就像不斷吐出二手菸的巨型癮君子,惹人生厭之餘當然得限制行駛。

而許多人振振有詞的,則在使用這些老舊車輛的車主,通常也都是經濟相對弱勢的族群,如果限制老舊車輛上路,有錢人頂多換台新車就好,窮人則可能因此頓失生財工具,這話其實說得似是而非,因為關懷社會弱勢確是政府的責任,但這次通過的空污法需關切的僅在空氣污染而已,社會扶助面向則屬於其他相關法規所負責,如果真的關注這方面議題,應該做的是緊盯立法院其他相關法案的進度。


▲1999年中以前上路的一、二期柴油車多為營業車輛,業主在以之為生財工具的同時,自有汰舊換新的責任。

好的,除了可能影響的車輛外,這次空污法三讀,還有幾個經常聽到的部分可以稍做解釋,首先是第9條的「放寬固定污染源抵換排放量」,這部分目前僅有《高屏空氣污染總量管制計劃》中的〈移動污染源減量抵換處理原則〉有所規範,亦即僅高屏地區可能會實施,並且固定污染源如工廠僅能以1:0.3的比例抵換移動污染源。其次是第40條的「各級主關機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部分,這部分需視個地方政府需求與作法才能算數,空污法只是提供施行基礎而已。以上這些部分若要說得更清楚,可能還得另文大篇幅討論之。

不過儘管我們認同空污法修改的精神,亦即讓台灣的空氣變得更好這個部分,但還是有些話確實不說不快,首先是政府單位做事向來讓人民不夠有信心,亦即經常溝通不足或者溝通方向不對,當然會造成人云亦云的錯亂,對的事找對的人說,才能讓對應的民眾感到放心。


▲南來北往的老舊柴油重型車輛,也是空污法亟欲管制的目標。

其次在大方向之餘,對於小眾權益也該更加重視,並且應先行提出具可行性的配套方案安撫人心,像是這次的空汙排廢加嚴,就可以提前舉辦公聽會或廣納玩家意見,如果在三讀同時也能告知老車擁有者未來將以何種配套讓這些經典車得以「加價上路」或是「限時限地上路」,相信反彈意見與誤解聲浪將會有效降低,而這部分現在亡羊補牢尚且不晚,在各子法訂定甚至施行前,都還有時間可以與車迷好好溝通,明白告訴車迷他們的經典愛車依舊有合法上路的可能。果不其然,15日有近五百輛各式老舊卡車、工程車到環保署前抗爭後,環保署就已承諾,空污法加嚴排氣標準會再舉辦公聽會,同時在配套措施完成後才會開始實施。

至於最先受影響的一、二期柴油車與二行程機車,坦白說,這些車輛的運作效益早已不合時宜,同時更影響大眾健康許久,如果還有使用同類型車輛的需求,快趁現在有補助換了吧,別只因自己的利益,去影響公眾對於呼吸乾淨空氣的權益!除此之外,也希望政府能加嚴工業排放,畢竟這也是空污的元兇之一,尤其是工業區多的中南部。


▲對於車迷所保有的老車,日前環保署長已口頭表示將考量其特殊性而有所配套,至於如圖1991年之後上路的舊車,若保養得宜則行駛權益理當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