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手上滿滿的Mazda6新車,卻一部都賣不得

全新的2014年式Mazda6已經正式抵達美國各經銷商的倉庫,但經銷商們的反應似乎很冷,甚至就這麼把車晾在那邊,也不擺進展間,也沒有任何廣告,而現在就算有人帶著白花花的鈔票,走進展間指定要買也說沒車可賣,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其實這是因為法規而產生的年份現象。

以台灣市場長久以來的習慣來說,通常是到當年的最後一季才會開始有隔年份的新車可以買,而這也是車商間所謂的潛規則之一,但各位不曉得還記不記得前陣子Nissan日產於大鵬灣賽車場為2014年式GT-R辦了場發表會,我們有參與也有報導,但似乎沒有讀者對於為何在2012年底就發表2014年式的車而有所疑問,其實這是美國當地法規所造成的現象。

根據美國汽車銷售法規的其中一項規定,於當年1/1開始銷售的汽車,可以用隔年的年份稱之。換言之,在2013年1月1日開始銷售的車,得以名正言順的叫作2014年式,這也是為什麼裕隆日產會在2012年底就發表2014年式GT-R,一來它是指接單引進,二來這也代表明年1月1日前不會有車可以交,而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美國經銷商手上一大堆的新Mazda6停在倉庫裡卻沒辦法賣,原因只有一個: 時間還沒到。

這個規則存在已久,但會在年初就以隔年年份之名賣車的車商並不在多數,雖然聽起來好像車子很新(2013年買2014年式,開了一年半到了2014年還是當年份的車呢!),不過這也再度提醒了我們一個重點,就是買二手車時一定要以出廠年份為主,而不是以車型年份(MY, Model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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