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中、想要找到停車位有時真的是得碰運氣,因此有些車主便有著”夜間停在劃設紅線的路邊”的僥倖心態,甚至有著”停在紅線之內不算違規停車”的說法,這種說法真的成立嗎?
事實上,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依第 169 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 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且無論是內政部警政署或是交通部都曾加以解釋、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之左、右「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所以無論車輛停放位置係道路範圍內側或外側、或其車體之前(後)懸部分都與違規行為之成立無關,因此就算沒壓線、或是停在紅線內側均算是違規停車!
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所以說千萬別抱著僥倖的心態,就算得跑遠一點、還是認份點找個合法的停車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