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車行自由選擇?紐約最高法院認為新世代紐約市計程車合約無效

於2011年時、在紐約市長Michael Bloomberg與TLC紐約市計程車禮車委員會(New York City Taxi and Limousine Commission)、所發起的New York City Taxi of Tomorrow新世代紐約市計程車徵選活動中,最終由Nissan NV200成功出線、將自2013年10月28日起開始與TLC委員會的10年合約,成為紐約街頭小黃的未來代表車款。

不過在Nissan開始履行與TLC的合約之前、已於墨西哥生產基地開始下線的NV200 NYC Taxi似乎遇到了些阻礙,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導、因為位於曼哈頓的紐約最高法院在日前做出決議,法官Shlomo Hagler認為市長Michael Bloomberg與TLC紐約市計程車禮車委員會的單一規格車款採用決定、且在未經市議會的同意之下就貿然成行是過度擴權,同時也違背了自由市場意志與多樣化選擇自由的原則,因此在紐約市憲章的規範下、Nissan與TLC的10年合約是沒有行使效力的。

當然,沒有人否認NV200 NYC Taxi的條件不適合擔當新世代計程車的重任,但其競爭對手Ford Transit Connect Taxi又何嘗不是?因此市長與TLC委員會並沒有權力強迫計程車行或計程車司機「只能」採用此一車款,而是該依照多方面的考量、進而自己選擇需要的車款,TLC委員會只能夠核准哪些車能夠上路、並列出這些車款的評鑑表現。

當然、TLC委員會也立即表明將繼續上訴,不過距離合約開始行使的10月28日只剩下半個多月的時間,恐怕到時候也還沒能夠有個定案,而在此次事件中最無奈的角色、應該是Nissan吧…

[Source: Wall Street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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