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車友們都對「汽機車強制險」這個名詞不陌生,但多數的民眾只知道它是強制性的、一定要保、每過一段時間就寄信來通知你要續保,其他的注意事項一律不知、甚至連它這個保險到底有什麼功能都不曉得,更不用說到如果完整利用其保險內容了。今天我們就來簡單分享一下,究竟「汽機車強制險」有什麼樣的功能呢?
先來講講如果你不保,會發生什麼事?
法律是這樣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舉發者將處以新台幣1,500元~30,000元之罰鍰。 」
也就是說,這個強制險如果你不保,經過舉發是可以罰你錢的,沒錯、就是這麼強制。
而強制險的「理賠對象」為:「車內乘客及車外的人 」也就是說,駕駛人你自己駕駛不當把自己弄傷了、該保險是不會理賠你自己的。(原文為: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應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請求權人給付保險金。 )
但是強制險也不是只要出事就幫你理賠,它也有例外項目: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本公司對其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一、故意行為所致。
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前項其他請求權人有數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有故意或從事犯罪之行為者,本公司應將扣除該一人或數人應分得部分之餘額,給付於其他請求權人。
也就是說,當這起交通事故是有人故意讓它發生的、或者該交通事故是因某人從事犯罪行為所導致,那麼這些使交通事故刻意發生的人、以及從事犯罪行為的人(如果很多人一起故意或者很多人一起犯罪就是那群人都算在內)都不予以保險給付。
舉例來說吧:如果有人為了利用保險給付賺錢,自殺式跳引擎蓋引起假車禍,只要有紀錄能夠證明對方根本是故意的,那麼「保險不負給付責任」。
強制險是不理賠駕駛人本身單一事故的,意思是說:如果你自己滑倒、摔車、自撞電線杆…等,導致你自己受傷或者死亡,強制險也是不予以申請理賠的。
強制險會分成三種費用給付,分別是「傷害醫療費用」、「殘廢」、「死亡」。常態之下的費用申請會比照以下規格:
傷害醫療費用
(一) 理賠申請書 (表格由保險公司提供) 。
(二)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三) 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 合格醫師診斷書及視需要之病例相關資料。
(五) 就診之合格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費用收據或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
(六) 同意查閱病歷聲明書。
殘廢
(一) 理賠申請書 (表格由保險公司提供) 。
(二)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三) 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 依本保險給付標準得開具殘廢等級層級之醫院或醫師所開立之診斷書及視需要之X光片與
病歷相關資料。離島地區無前述層級醫院者,得檢具合格醫師開具之甲種診斷書。
(五) 同意複檢聲明書。
保險公司對於殘廢等級有疑義時,得要求受害人提供甲種診斷書或至經衛生署公告並依法評鑑合格
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予以檢驗查證,所生費用通常由保險公司負擔。
死亡
(一) 理賠申請書 (表格由保險公司提供) 。
(二)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三) 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 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合格醫師開立之死亡証明書及視需要之病歷相關資料。
(五) 請求權人於受害人死亡後所申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正式流程舉例如下:
1.駕駛人於發生車禍事故時,應立即通知警方單位處理(並於5日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2.撥打119將傷者送醫急救、治療。
3.被保險人檢具理賠申請文件及傷害或死亡相關單據,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
4.保險公司就會審核賠案是否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賠付規定,確認賠償項目及範圍。
5.保險公司會依法檢視申請文件是否齊全,並簽收結案。
6.文件齊全並簽收後,於10個工作日內款付請求權人。
另外,汽機車強制險有什麼常被遺忘的好處呢?
1.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 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 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1200/日,最多給付天數30天,感謝網友簡大獅提供更新資料)。
4. 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 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 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接可申請理賠。
7. 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8.發生車禍時一定要先報警,就算沒有人員傷亡、車輛也沒發生什麼事情,最少也要去備案。不然對方事後是可以告你肇事逃逸的(心機很重的話)。而且有備案才有單據申請各種理賠。
這邊再次分析一次關於發生事故時,誰可以申請理賠:
1.單一交通事故(例如:撞到路樹):
(1)車外第三人(例如:路人)可向承保該車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申請。
(2)車上乘客可向承保該車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申請。
(3)駕駛人「不能」申請理賠。
2.兩輛(含)以上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車子擦撞):
(1)車外第三人(例如:路人)或車內乘客均可向任一輛汽車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
(2)駕駛人除了本車投保之保險公司以外,可向其他任一輛汽車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
(即駕駛人投保之保險公司不理賠駕駛人本人)
最後是至關重要的一項「前年度無肇事理賠,次年度可享強制車險保費減免 。」
許多車主都不知道的「違規肇事理賠紀錄」(計分10級)。一旦加入汽機車強制險後,自加入以來的所有違規肇事紀錄都會作為日後計算費率等級的依據。舉例來說,若你是第一次新投保或無承保記錄的被保險人,一律以第4級的係數1.00計費,即沒有減費也沒有額外加費;但每經過一次違規肇事賠款記錄,會立即增加3等級,以第7等級的係數(1.30)計算保費,保費將上揚3成,最高加費至第10等級即加費6成。若第一次投保者一年內無賠款記錄者,即可降1級,亦即享受減費18%的優惠;若連續三年沒有肇事紀錄者,可享受減費30%的優惠(減費只有一級一級減)。
強制險的用意是好的,是政府希望補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損失之重要制度之一 。但其中也有一些瑕疵,就是理賠金額這件事情。如果今天撞到人,造成死亡,那還好說,金額尚能處理;但若是殘廢,通常累積起來的金額相當可怕。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時常聽到新聞說,砂石車撞到人之後還會刻意去看有沒有死亡,沒有的話就倒退輾過。為什麼呢?因為殘廢的賠償金額實在是太多了。
但關於保險,終究還是在「保障未知的危險」,既然是危險,那當然是越少越好。希望各位車友在道路上都能安全駕駛、相互禮讓,而也在這裡祝福大家行車平安、祈願永遠都不需要用到強制險!
參考資料來源: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http://www.cali.org.tw/index.asp)
新光產物保險(www.skinsurance.com.tw)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www.tmnewa.com.tw)